《意见》明确,到2025年,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或快递产业园区不少于30个、乡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不少于 10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不少于10000个,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全面覆盖。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江苏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国内大循环。
《意见》明确,到2025年,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或快递产业园区不少于30个、乡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不少于 10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不少于10000个,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全面覆盖。
《意见》提出“完善农村邮政公共服务、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优化协同发展、构建冷链寄递”四大建设体系。部署“分类推进‘快递进村’,积极推动农产品上行,加快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任务。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政策支持,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意见》落实。
《意见》原文如下:
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加快我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国内大循环,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或快递产业园区不少于30个、乡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不少于 10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不少于10000个,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全面覆盖。
二、体系建设
(一)完善农村邮政公共服务体系。在保证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强化邮政网络节点重要作用。创新乡镇邮政网点、邮政便民服务站、村邮站运营模式,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各类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提升农村邮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支持邮政企业公平参与农村寄递服务市场竞争,以市场化方式为农村电商提供寄递、仓储、金融一体化服务。(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统筹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合作共用末端配送网络,加快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推进寄递服务进社区(村),因地制宜在农村社区(村)综合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等基层服务点设置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服务的公共平台与设施。推进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在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安全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研究制定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企业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协同发展体系。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融合发展。充分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运输集约化、设备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鼓励依托现有电商产业园建设县级快递产业园,“十四五”期间建设10个以上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带动提升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鼓励依托现有交通物流园、客货运场站建设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设施,利用镇村公交车辆代运邮件快件,宣传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冷链寄递体系。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在全省新建不少于300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引导支持邮政快递企业依托省内重点农产品产销地、集散地,加快冷链物流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布局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将寄递服务延伸到农产品生产现场,开发“冷链+落地配”模式,开通农产品产地到重点城市冷链邮路,打造驻点收寄、专业包装、优先发运、专线客服等全流程高质量寄递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制定推广电商快递冷链服务标准规范,提升冷链寄递安全监管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任务
(一)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在城镇化程度较高、快递业务量较大的农村地区,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企业通过驻村设点、企业合作等方式,提升“快递进村”服务水平。在其他农村地区,更好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和邮政服务在农村末端寄递中的基础性作用,结合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十百千万”工程,重点推广“交通+邮政快递+社区”的合作进村模式,基本实现主要品牌快递服务持续通达全省行政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自然村拓展快递服务。鼓励第三方共配企业参与推进快递进村工作。(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动农产品上行。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邮政快递与交通运输、供销合作等组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产业联盟,发展面向城市消费的以冷藏、低温为重点的快速加工、分装、配送服务,建立“种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仓储保鲜)+电商平台+寄递”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构建稳定、高效、低成本运行的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网络。围绕省内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产品产地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推进直播电商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发展“直播电商+产地仓+寄递”模式,推动寄递物流赋能乡村发展。发挥农村邮政快递网(站)点辐射带动作用,“十四五”期间建设20个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100个省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大力支持省定重点县、重点片区和重点帮促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助力当地农产品外销,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县域快递产业园区,推进园区与当地产业融合发展,强化物流服务功能。依托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货运场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一批集运输、仓储、加工、包装、分拨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强化统一存储、集中分拣、共同配送等功能。依托乡镇邮政快递网点、客货运场站、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乡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整合邮政、快递、交通、供销、电商、社区等资源,利用村内现有公共设施,建设“多点合一、一点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推广智能快件箱(信报箱)等新型设施。补齐应急物流短板,推进县城及周边应急物资运输中转场站建设。支持乡镇邮政局(所)改造,加快农村投递汽车化。引导快递企业总部加大农村寄递网络投资力度,规范管理农村寄递网点,保障网点稳定运行。强化绿色包装和绿色技术应用,推动乡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绿色化发展。加强农村寄递物流安全管理,依法配置和使用相关安全设备设施,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不断提升农村地区寄递渠道安全生产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等相关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落实快递企业用工主体责任,督促快递企业依法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提高自有员工比例。引导快递企业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向农村一线快递员倾斜,实现快递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保障农村快递网络持续稳定运行。切实保障快递员休息权益,加强职业安全保障。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工资额难以确定的末端备案网点快递员,可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水平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广泛开展行业集体协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快递行业和企业预防化解矛盾争议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邮政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取消不合理、不必要限制,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贯彻落实《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和《快递服务》等标准,规范农村快递经营行为,鼓励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业务模式。鼓励电商企业、寄递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引导大学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管和运输安全管理,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县级邮政快递监管机构,支持主要涉农市辖区成立邮政管理机构,组织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加强对农村寄递服务的监管。健全电商、快递协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及各地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本意见提出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部署落实。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支持将相关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建立由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供销、邮政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重点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快递产业园、冷链物流相关产业链建设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邮政快递企业,可优先申报相关财政专项资金。要认真落实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由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寄递末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配套措施。
(三)加强指导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动态跟踪和分析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加强协作配合,注重资源整合,合力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努力打造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江苏样板”。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0日
(孙淑红 汝晓文)